经苏舜集团批准,按照《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江苏省苏舜金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南京市六合区龙兴路11号部分房产(原机动车检测站),建筑面积2177.36㎡(车间及厂方1432.97㎡、办公区744.39㎡)。
二、竞租内容
1、出租年限:3年零1个月,租赁起始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租房用途:限于机动车检测及相关业务办公使用。
3、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应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4、招租底价:首年零一个月租金40万元(不包括使用资产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5、租金涨幅调整:第二、第三年年租金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6、招租形式: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底价竞租,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竞租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保证金
1、竞租人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竞租人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存在拖欠租金等影响资信信誉的情况,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8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京市六合开发区雄州南路228号大众4S店二楼综合办公室。
4、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预审:苏舜金江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确
定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6、保证金:报名参加竞租的,应缴纳年租赁底价10%的保证金,即40000元。未竞租成功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报名者;竞租成功的承租人在成交的次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规定的保证金差额部分予以补齐;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该房产重新进入招租程序。
7、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苏舜金江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 位:江苏省苏舜金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银行账号:10373000000200967
四、竞租方式
1、在2024年8月9日14:00在六合开发区雄州南路228号大众4S店二楼会议室,竞标者携带身份证、保证金汇款证明,递交一份密封的《报价单》,用大写和小写注明竞租价金额及相关承诺。未按时间要求参加公开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
2、由江苏省苏舜金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到场监督见证启封《报价单》,依次公告竞租价格。
3、定标。以竞租总价的高低排序,最高者为中标人,如竞租价格相同,原承租方有优先权利承租,否则采用二次竞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五、竞租条件
1、出租资产按现状出租,苏舜金江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2、竞租者中标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抵押、抵债或其他侵犯苏舜金江房屋和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否则,苏舜金江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和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开发区雄州南路228号大众4S店二楼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糜燕
办公电话:025-57757188 手机:13913838735
附件:《房屋租金报价单》
江苏省苏舜金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